1.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,应达到下列标准:连续三次各取样500毫升进行检验,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。
2.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。
3.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,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,应符合表2·02的要求:
4.污水处理构筑物中的污泥,须经过无害化处理,污泥排放时应达到下列标准: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%;粪大肠菌值不小于10-2;每10克污泥(原检样中),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。
5.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化处理时,堆肥的温度须大于50℃,并应持续5天以上。
6.无上、下水道设备或集中式污水处理构筑物的医院,对有传染性的粪便,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。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,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。
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对医院污水处理设备处理标准的简单介绍,更多有关的知识我们将会陆续向大家奉献.敬请期待.